好久沒PO文章了,
感謝我的網誌對某些人仍有搜尋及參考的價值,
所以人氣尚可。

最近忙結婚的諸多事項搞得我很煩,
事情不難,只是瑣碎的事情很煩。
愈發覺得趕快結一結卡實在~

我一直在祈禱,兩方都不要給我出紕漏,
不要給對方出難題,大家將心比心,趕快辦完這件事,
然後我跟玨就可以安穩的過兩人新世界的生活。

不過,越接近訂婚跟結婚的日子,
問題就接連的冒出來,像是在我們出難題一樣,
越想越覺得根本就是我爸媽的「本位主義」在作祟!

首先,訂婚、結婚根本就是男方在虧錢!
要是古早時代那還情有可原,
畢竟結婚之後,女方就屬於男方家的人了。
要替男方生孩子、操持家事、一堆柴米油鹽都得管!
也不能輕易回娘家,賺的錢也歸男方~

但是現在可能大不相同了。
嫁女兒可以多了一個半子,比兒子還好驅使!
甚至,女兒可以拿生活費回娘家,而且也不用給嫁妝,
至少,我爸這邊就是~~

我爸說女方這邊不用給嫁妝,
因為我的碩士文憑就是最好、最稱頭嫁妝。
再來,餅錢是由男方付。
訂婚時,主桌男方付、男方家來吃飯的人也要男方付錢。
結婚時,我們女方過去給他們請,也是男方付錢。
訂婚儀式上給男方的六禮,改用紅包袋寫字假裝一下,
我媽說到時裡面放的錢要拿回來還她;
但是我媽又告訴我,我奉茶的紅包是男方他們給我的,
我可以自己收下,不用還他們。(真是三條線~)

我妹跟我的婚禮,除了女方的訂婚請客是我爸媽出錢之外,
(廢話!他們都收禮金了,好歹也要付酒席錢吧?!)
其餘費用他們可是一毛錢都沒出,
因為他們認為他們沒收聘金就是給男方省錢。
問題就出在:收聘金就表示以後女兒賺的錢不能拿回家,
但是事實上,我即使結婚,每個月仍然要拿一萬五回家~~~
所以,我爸媽真是不做虧本的生意啊!!

到頭來什麼都是男方出錢,
要是有需要女方出錢的地方就自己省掉,說不用麻煩。
根本就是為自己的荷包著想,十足的本位主義!

老娘我要是再寫一篇論文,題目鐵定是:
「從結婚論男女兩方之偏狹的本位主義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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